图|中国政府网发布《危废监管利用改革方案》(国办函〔2021〕47号)
2021年5月发布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危废监管利用改革方案》),明确了国内新形势下危废环境风控和危废监管利用处置的行动方向,健全了危废监督监管体系,落实了地方、部门、企业等责任。
《危废监管利用改革方案》规定了危废监管和利用处置的十条30项措施,在这些措施里面,与危废相关经营单位息息相关的重点有哪些呢?
01 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危废监管利用改革方案》第13项中再次强调了对于涉嫌危废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行政执法到司法检察公诉,进行协调联动,实行严惩重罚。
换句话说,从事危废相关的企业在收集利用处置等任一环节中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涉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02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新固废法》表明,涉及危险废物相关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危废监管利用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危废相关企业的法人是危废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除此之外,还表明了危废相关企业应当依法依规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这不仅是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保障措施,这还是对危废防空、生态环境的有利保障。
03 动态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在《新固废法》中,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识别标志等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动态调整。《危废监管利用改革方案》对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进行了要求,对环境风险小的危险废物类别进行特定环境豁免管理。
产废单位在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时,应紧跟《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根据实际情况鉴别、分类。
04 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特殊类别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是《危废监管利用改革方案》里着重强调的一个点。不仅如此,在《危废监管利用改革方案》里还对危废集中设置设施进行生态保护补偿。
这是对《新固废法》法条规定的补充,产废单位未来也可以通过集中处置设施,将所产危废合法合规转移至集中处置地区,减少经营成本。
05 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
《危废监管利用改革方案》提出,要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转移运输便捷化、危废利用处置规模化专业化运营、规范危废利用等体系。
这让危废相关企业单位在国家新增危废利用处置体系里,获得危废经营的有利措施,减少经营成本;规范、公平的市场秩序,形成良性的竞争环境,促进企业、国家生态环保行业发展。
06 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体系
《危废监管利用改革方案》在《新固废法》相关条款的基础上,建议增加危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网上交易平台以及第三方支付试点。危废网上交易平台的实现,规范了市场的价格秩序,让危废相关企业单位经营时,有一个“市场指导价”依据。
信息化管理体系顺应现代化的信息管理需求。多部门数据的互通共享,有助于国家的危废监督管理,无纸化办公,更有助于危废相关单位的工作,减少人力物力。为企业提供运输、调度、检测、溯源、交易、结算等一站式线上服务。构建“全程留痕、闭环管理”的管理服务体系,最终实现危险废物从源头产出到末端绿色循环再生利用。
知法懂法,紧跟国家脚步。利用科技手段辅助危废产生、利用、处置等环节的触达交互,对国家进行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有导向作用;油途危废管家的危废全过程监管、危废信息化追溯,对危废相关经营单位,有规范指导、便捷操作的指示作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发挥积极作用。